曾母投杼:

(1)、《史記.甘茂傳》載,甘茂對秦武王曰:“昔曾參之處費,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,人告其母曰「曾參殺人」,其母織有若也「頃之」,一人又告之曰「曾參殺人」,其母尚織自若也。頃又一人告之曰‘曾參殺人’,其母投杼下機,逾牆而走。”

(2)、《戰國策》卷四.秦二.〈秦武王謂甘茂〉:甘茂至,王問其故。對曰:「宜陽,大縣也,上黨、南陽積之久矣,名為縣,其實郡也。今王倍數險,行千里而攻之,難矣。
 昔者曾子處費,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,人告曾子母曰:『曾參殺人。』曾子之母曰:『吾子不殺人。』織自若。有頃焉,人又曰:『曾參殺人。』其母尚織自若也。頃之,一人又告之曰:『曾參殺人。』其母懼,投杼逾牆而走。夫以曾參之賢,與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則慈母不能信也。今臣之賢不及曾子,而王之信臣,又未若曾子之母也,疑臣者不適三人,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。」王曰:「寡人不聽也,請與子盟。」於是與之盟於息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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